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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满申请考核提交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提交材料清单                  (2022年更新)

自2021年5月1日起,根据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和第十届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福建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21日实行)的规定以及龙岩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要求,向龙岩市律师协会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表》(附件1);

(二)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三)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20课时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考核当天携带上交);

(五) 实习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缴纳的实习期间连续的社会保险证明(兼职实习及退休人员无须律所缴纳社保,但应书面提交无须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情况说明);

(六)《实习鉴定书》(附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附件4);

(七)《实习活动记录表》(附件5):即实习周记,是指能够反映和体现实习活动主要内容与过程的工作记录。该工作记录每周形成一次,由指导律师及时出具点评意见,并应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每月5日以线下或者线上方式报市律协备案。

(八)《实务训练完成证明材料表》(附件6):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即实习人员参与的且已办结的不少于十件(个)的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工作底稿、实习活动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本办法其他条款规定的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九)提交不少于一篇的律师实务论文,并附查重报告(paperpass,查重率查重率≤30%);

(十)未被国家失信机构列入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附件7));

(十一)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表》(附件1);

(二)《实习人员登记表》(附件2);

(三)《实习鉴定书》(附件4);

(四)近期蓝底免冠电子照

备注:

1、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可双面打印请双面打印(复印件都需律所主任签字,加盖律所公章);

2、指导律师的考评意见和律师事务所的《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实习表现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3、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名字+律所简称+申请面试考核材料”发送市律协邮箱:lyslsxh1996@163.com;

附件: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表

2.《实习人员登记表》

3.《继续教育课时申报表》

4.《实习鉴定书》

5.《实习活动记录表》

6.《实务训练完成证明材料表》

7.《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