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讨

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解读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辩护代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的管理监督作用,全国律师协会于2018年3月6日下发了《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开展管理监督工作具有直接指导作用。

    一、《意见》的背景与意义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但黑恶势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毒瘤,其与基层腐败、基层治理的恶性关系腐蚀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石,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坚定信念、美好憧憬相对立,必须扫除以净化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两高两部”依据十九大精神,相继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将过去的“打黑除恶”升级为“扫黑除恶”,文件中措辞严厉、要求严格,显示了党和政府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的决心。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律师协会及时下发了《意见》。

   《意见》以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为中心,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行使管理监督职能为支撑,形成三位一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机制。《意见》的下发,是对党和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响应,是对律师辩护代理、律所律协行业管理工作的布局指导。

    二、律师的机遇与挑战

    中央提出了任务要求,全国律协提出了相应意见,可以预见在未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量会大幅度增加。在这一形势下,律师行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也要做好迎接挑战的充分准备。

    (一)积极抓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机遇点

    第一,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律师依法执业的作用不容忽视。律师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是以人民群众最熟悉的事例作为以案释法的最佳教材,能够有效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并通过在辩护代理中展示律师专业才能和精神风貌达到宣传律师社会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积极效果。

    第二,履行律师行业重要职责使命。律师执业活动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增加的情况下,律师将会得到更多业务机会。律师应当善用这些机会,勤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职业使命,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辩护代理工作,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正确认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挑战性

    第一,把握职业定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问题而采取的一次全面根本的治理活动,是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人民幸福感,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准确把握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政治定位,保持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

    第二,直面执业风险。

    刑事案件相比其他类型案件在性质上更加严重,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对社会的影响力等多种因素使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着巨大的风险,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更是如此。这种风险是多重的,包括律师不保持自省而导致思想滑坡的风险,外部通过腐蚀律师思想、侵害律师权利来干扰律师依法执业的风险,律师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而面对的社会舆论风险等等。

    第三,提高执业水平。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常出现暴力、财产、经济犯罪的交叉重合,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困难,对律师在执业知识广度和深度上有更高的挑战。相关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内容较复杂,律师必须付出时间精力来反复研读琢磨,才能在实践中更好的适用法律。

    三、依法执业与行业管理

    从中央文件、国家领导人会议讲话到此次全国律协《意见》,“依法”二字频繁出现,可见坚守法治要义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调。律师作为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直接参与者应当坚持贯彻依法执业,律所、律协作为律师群体的管理组织者应当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这样才能保障我们在此次斗争中方向不走偏、行动不掉链。

   (一)坚持依法执业

   依法执业是扫黑除恶办铁案的基础。《意见》基于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挑战与机遇,在第二部分着重强调了律师从接受委托、辩护代理、维护执业权利到执业行为都必须依照法律进行。正如黑恶势力从基层渗透,律师工作与案件紧密接触,依法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是维护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一个法律漏洞让犯罪案件办理功亏一篑,就可能影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效果和进程。因此我们要努力钻研学习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把握黑恶势力的认定特征,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细微环节都严扣法律规定,既让他人挑不出错,也是自己行得端坐得正的底气,更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能通过历史检验、人民检验、社会检验的根本。

   (二)规范行业管理

    第一,律所和律协应当形成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联动机制。

    根据《意见》要求,律所应当建立接案审查制度和报告备案制度,律协应当检查监督报告备案情况。这种联动机制有助于律所、律协和其他管理部门第一时间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情况,发现其中隐藏的利益冲突及线索,研究分析基层黑恶势力犯罪发展趋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各部门协调合作、源头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长久之策。

    第二,律所和律协应当加强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培训机制。

    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律师既需要自我提升,也需要来自外界的帮助引导。律所集体研究制度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应当就黑恶势力案件分析总结有益经验,组织实施对律师的专业培训,帮助律师遇到重大问题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这是律师规范执业的技能保障。

    第三,律所和律协应当完善针对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

    律所和律协应当全面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政策制度,引导律师通过正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同时要为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律师及时发声,为依法执业表现优异的律师表彰奖励,这会为律师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带来极大精神动力。

    同时,当律师出现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时,律所要敲响警钟、及时上报,律协要做出相应处罚,在律师行业内划清依法执业的红线,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行业队伍。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会带来为社会惩恶扬善的职业成就感,也要面对附加的执业风险和挑战。在中央文件的要求下、《意见》的整体框架下,各地律所、律协应当带领全体律师们坚持依法执业,监督规范行业管理,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行、安定和谐社会的建成贡献律师行业的独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