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

罗奎金

          原福建天衡联合(龙岩)律师事务所罗奎金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508200210307486)因犯诈骗罪,于2016年6月29日被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龙新刑初字第107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当事人罗奎金不服,提出上诉,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2016)闽08刑终24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当事人罗奎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2017年11月17日,福建省司法厅作出闽司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当事人罗奎金的律师执业证书。福建省律师协会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罗奎金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