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重要通知 | 点击查看 → 2024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律师协会工作安排,拟于今年11月中旬举办2024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经核准实习登记且于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二)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且无律师执业经历的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或公司同意并提供证明,模板见附件)。
二、培训计划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集中教育培训包括集中面授和网络远程教育。集中面授培训拟安排7天时间(11月16日—21日),开设若干个专题讲座;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拟安排23天时间(11月21日—12月15日),共140课时的网络学习课程。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方可参加结业考试。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参加补考。
三、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9月2日(周一)10:00—9月18日(周三)10:00。名额为350个,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满即止。
(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可能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导致无法参加培训。
(三)报名信息提交后,当下页面显示“你已完成报名。请认真阅读报名通知,按通知要求进行缴费。”,即为报名成功。
四、培训缴费
(一)培训费(含集中面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费、教材费等)合计960元/人(不含培训期间食宿费用)。
(二)请报名成功的学员于9月20日(周五)16:00前,通过本人名下银行账号将培训费汇至省律师协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备注学员本人姓名及所在律所或单位全称。
户 名:福建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023209018965749
(三)缴费成功后请保留汇款凭证,并于培训班报到时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培训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省律师协会在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学员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设区市律师协会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地区各律师事务所和有关单位,并将通知具体要求事项传达到位,组织符合培训条件的学员按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缴费。
(二)如学员出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或未按要求缴费等情形,请于9月27日(周五)将相关情况说明发送至省律师协会会员部邮箱fjlsxhhyb@126.com。除此之外,申请实习人员条件、实习人员考核、申请公职或公司律师执业条件等相关问题,请学员联系咨询所在地市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
(三)省律师协会将在开班前至少提前一周发布开班通知。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开班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552047
转载自:福建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