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龙岩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工作单位: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24〕9号)以及省、市开展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领取律师执业证(工作证)的律师(含专兼职、公职、公司律师)。
二、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今年考核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工作单位应于3月31日前完成本律所(单位)律师上一执业年度的考核,并通过“福建省律师管理信息系统”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将律师年度考核相关材料报市律师协会进行审查。市律师协会将于4月25日前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并上报省律协。
三、考核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和《龙岩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标准(试行)》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相关规定。
四、申报考核方式
(一)“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申报考核:
操作步骤: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12348福建法网(网址:fj.12348.gov.cn)点击“律师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年度考核”模块,按指令填报并核对相关信息,申报律师年度考核。申请考核律师必须登录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基本信息核查后,才能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检查考核申报。使用“管理系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中国擎天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王光正(联系电话:18659086910);或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2800630)汇总上报省司法厅联系处理。
(二)书面申报考核:
各律所(单位)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本律所(单位)律师的考核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考核材料请依照以下清单提交:
1、纸质版考核材料如下:
(1)2023年度龙岩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执业机构统一填报);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律师填写附件3,公司律师填写附件4,专兼职律师填写附件5);
(3)《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仅专兼职律师填写)(附件6);
(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23年度奖惩情况(附件7)(由律所统一填报)
注意事项: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如下:
(1)2023年度龙岩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23年度奖惩情况(附件7)(由律所填报,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电子版材料请命名为“XX所(单位)2023年度考核”,以压缩包方式打包发送到市律协邮箱:lyslsxh1996@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组织本所律师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对律师年度考核的初评,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年度考核规则》和《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首先每一个律师应进行自评,并填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在此基础上,由所在的律师所对其进行评议,初定年度考核等次。
(二)市律师协会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对各律所(单位)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市律师协会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律师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不符,或者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三)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直接给予“不评定考核等次”意见:1、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包含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业);2、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3、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上一年度中途变更执业机构的,应有原执业机构的评定意见。
(四)各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律师(包含两公律师)若有未按照《龙岩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标准(试行)》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团体会费及个人会费的,将对其暂缓考核。
对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查处的,将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后再予考核。
(五)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于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结果,市律师协会将在龙岩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公示。
(六)所有参加2023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律师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逾期将无法正常办理。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市律协将责令其限期1个月内(2024年4月1日-5月1日)参加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市律协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六、注意事项
1、汇总表必须加盖执业机构印章,并根据汇总表上的序号排列顺序提供律师年度材料。
2、各律所将每位律师的登记表和评分表装订为一份(即一份登记表对应一份评分表),并在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写上该律师在汇总表上的序号。
联系人:周婷
电话:0597-2126318
电子邮箱:lyslsxh1996@163.com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6号莲花大厦4楼401
附件:
1.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
2.2023年度龙岩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所在执业机构填报)
3.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律师)
4.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司律师)
5.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专兼职律师)
6.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专兼职律师)
7.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23年度奖惩情况(专兼职律师)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