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龙岩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0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工作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21〕2号)以及省市开展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0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领取律师执业证(工作证)的律师(含专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二、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今年考核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工作单位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应于4月10日前完成对本所(单位)律师上一执业年度的考核,并通过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将律师考核结果和情况报市律师协会进行审查。市律师协会于4月23日前将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并上报省律协。
三、考核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和《龙岩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龙律〔2019〕3号)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相关规定。
四、申报考核方式
(一)“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申报考核:
操作步骤: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12348福建法网(网址:fj.12348.gov.cn)点击“律师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年度考核”模块,按指令填报并核对相关信息,申报律师年度考核。申请考核律师必须登录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基本信息核查后,才能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检查考核申报。使用“管理系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中国擎天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962166转2号键或15380898891)。)
(二)书面申报考核:
各单位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律师的考核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纸质版提报至市律协秘书处,其中纸质版材料需要提供如下内容:
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1)2020年度龙岩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公司、法援律师)(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社会律师(含专兼职律师):
(1)2020年度龙岩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市直所一式两份,县域所一式三份)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专兼职律师)(附件4,双面打印,市直所一式两份,县域所一式三份);
(3)《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5,一式两份);
(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20年度奖惩情况(附件6,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组织本所律师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对律师年度考核的初评,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年度考核规则》和《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首先每一个律师应进行自评,并填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在此基础上,由所在的律师所对其进行评议,初定年度考核等次。
(二)市律师协会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市律师协会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律师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不符,或者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三)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直接给予“不评定考核等次意见:1、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2、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3、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上一年度中途变更执业机构的,应有原执业机构的评定意见。
对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查处的,将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后再予考核。
(五)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于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结果,市律师协会将在龙岩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公示。
1、汇总表必须加盖执业机构印章,并根据汇总表上的序号排列顺序提供律师年度材料。
2、各律所将每位律师的登记表和评分表订一起,一式两份,即一份登记表对应一份评分表,并在登记表左上角用铅笔写上该律师在汇总表上的序号。
联系人:张瑜霞、 周婷
电话:0597-2126318
电子邮箱:lyslsxh1996@163.com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6号莲花大厦4楼401
2.2020年度龙岩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所在执业机构填报)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