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龙岩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专业面试与答辩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专业面试与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各委员:
为认真做好我市专业律师水平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专业律师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19〕6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2月22日在龙岩市律师协会办公楼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专业面试与答辩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经省律协专业能力考核合格的律师(共55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审机构
龙岩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开始(因时间紧迫,请各所负责通知本所参评律师务必准时参加);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大厦四层龙岩市律师协会办公楼
四、面试与答辩程序
评审环节实行量化积分,满分100分,其中个人陈述总分20分,专业面试与答辩总分60分,案卷抽样评估总分20分,评审通过的最低分数线是75分。
(一)个人陈述部分。共20分,其中: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宪法,占10分;律师职业观、价值观及社会责任感,占5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律师制度、律师职业道德知识掌握情况占5分。
(二)专业测评与答辩部分。共60分,其中: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的情形,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占10分;专业知识及律师工作程序和技能掌握程度;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占40分;仪表仪态、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占10分。
(三)案卷抽样评估部分。共20分,其中提交的考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占10分;抽样案件案卷的完整性,占10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与答辩的律师于面试当天前将申请专业水平评定时申报的卷宗材料(包含裁判文书)中选取三个纸质卷宗带至市律协。
(二)请参加面试与答辩的律师做好工作安排,并提前1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报到,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与答辩的,不另安排补试。
联系人:张丽红
联系电话:2126318
电子邮箱:lyslsxh1996@163.com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