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三十年风雨铸辉煌 传承“金磊”品牌 成就金牌律师


三十年,艰苦征程,挫折磨砺;三十年,峥嵘岁月,砥砺前行;三十年,本色不变,初衷不改……伴随着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也走过整整三十个春秋,迎来而立之年。


    2019年8月16日,龙岩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傅树元,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主任科员张林以及龙岩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何伟,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张新周,市律协秘书长童长欣等应邀参加金磊所设立三十周年座谈会。

    会议由金磊所主任黄荣锦律师主持,并对金磊所三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做了简短的汇报。金磊所在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培养了一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三个“福建省劳动模范”、一个“福建省道德模范”、一个“福建省十佳律师”、一个“全国最美律师”,还蝉联三届龙岩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们将一如既往,打造“金磊”品牌,加强政治学习,以党建带所建,发展小团队模式,带领整个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


    随后,由黄家焱律师对金磊所发展历程进行概述,金磊所发展至今得益于国办所的精华,始终将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金磊律师事务所(原名龙岩地区律师事务所)由龙岩地区司法局以(88)岩地字第512、014号报龙岩地区行署编制委员会要求设立占编的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1989年5月24日获(1989)岩地编字第025号批复,同意设立,核定事业编制人员5名,1989年8月18日正式开业。1997年编委增加事业编制7名。1998年更名为“龙岩维实律师事务所”。2000年8月18日,再次更名为:“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2001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2011年规范为:“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从1989年8月18日至2019年8月18日,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设立已有三十周年。接下来,金磊所将继续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力争省级文明单位,为扩大品牌规模继续努力,立足于龙岩、展望于全国。

    而后,何伟会长同与会人员一起分享律所的发展、律所的业务模式及自己的执业经历、如何防范执业风险等。表示金磊所从国办所改制至今三十年,就如同实体创业一样实属不易。金磊所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有想法,也付诸于行动,这是其他律所真正需要借鉴与学习的。在执业中,我们要做到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利用好“金磊”品牌,发展小团队模式,并结合本所、本地区的特点,努力创新、加大宣传。同时也希望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到律协管理中,获得锻炼、参与感、拓宽眼界。

    龙岩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傅树元谈到,金磊所是市里获得荣誉最多的所,也是培养人才最多的所。希望金磊所在日后发展中提升政治觉悟,打出自己的品牌,并结合本所的特点发展团队化,创建良好的激励机制,重点培养年轻律师为骨干律师,做到“以所为家、以所为荣”。


    三十个春秋,我们有痛,我们有泪,我们有担当,我们更有欢庆时刻!再过三十年,当我们再相会的时候,金磊所将与伟大的祖国一样,更加强大,更加辉煌!回首过去,我们一直在努力;展望未来,让我们做得更好!党的十九大赋予新时代律师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面对新任务、新要求,金磊律师将继续提升执业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风雨兼程三十载,迎风远航再出发!


                                                                                

/文:傅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