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龙岩市律师行业党委与市律协常务理事会首次联席会议及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2019年7月13日上午,龙岩市律师协会在市律协办公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市律师行业党委与市律协常务理事会联席会议以及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就近期市律协相关工作及人事调整进行讨论和部署。

一、市律师行业党委与市律协常务理事会首次联席会议

8:30分到10点30分,市律师行业党委与市律协常务理事会首次联席会议暨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顺利召开。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郑林、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傅树元、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何伟,以及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常务理事等共19人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长莫延辉列席会议履行监督职责。本次会议由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郑林主持。

会上,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郑林发表重要讲话。郑林书记强调,司法部、省司法厅对律师工作都有了新的要求。年初,市司法局党组在谋划全市律师工作的时候曾多次研究部署我市律师工作,最后决定将全市律师工作定位为“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健康有序发展”。会上,郑林书记还传达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德辉同志对我市律师行业工作提出的“三以三促”要求,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党建带队建,以服务促发展,以作为树形象。加强党建,把党建贯穿于律师工作的行政管理以及律师协会工作中,贯穿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中。把党建作为一个红线,贯穿于这三个层面上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党组还要求协会在新的一年应改变部分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例如执行行业党委书记与协会会长办公会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委员与市律协常务理事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

郑林书记讲话结束后,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林传达龙岩市委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党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将按照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总结各项工作,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努力改正的态度,襟怀坦荡地接受巡察组意见,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律师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市律师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随后,在市律协何伟会长的主持下,市律协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了如下议题、方案,具体结果如下:1.表决通过了增补赵锡龙为市律协考核与奖励委员会副主任;2.表决通过了陈亮辉辞去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并由戴永琦接任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3.表决通过了戴永琦辞去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增补郑贵天、张璐为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4.表决通过了增补郑小林为市律协宣传联络与文体委员会副主任;5.表决通过了增补吴永焕、马春含、张财煊、刘立帅为市律协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并由市律协副秘书长张丽红兼任市律协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专委秘书;6.表决通过了黄家焱辞去市律协宣传联络与文体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并决定在换届选举前,调整分工如下:杨开欢副会长兼任宣传联络与文体委员会主任一职、张新周副会长分管市农民工法律顾问团工作、张宝发副会长分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7.表决通过了聘任童长欣为龙岩市律师协会秘书长;8.表决通过了重新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9.预表决通过了《龙岩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制度》;10.研究讨论了《龙岩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修订稿,将该修订稿提交理事会表决;11.研究讨论了《龙岩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试行)》;
    二、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10点30分到12点,市律协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何伟主持,市律协理事参加本次会议。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及市律协秘书处人员列席会议,市律协监事长莫延辉到会履行监督职责。


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郑林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郑林书记充分肯定了市律师行业党委及市律协这半年来的工作成绩。郑林书记还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司法局党组对我市律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并表示2019年上半年市律师行业党委与市律协在律师工作中所做的一些探索和尝试已初见成效,并向大家解释了联席会议的创新性和重要性。随后,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何伟对律协2019年上半年的工作作了报告并主持理事会讨论研究了以下议题、事项,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龙岩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财务预算》;2.预表决通过了《龙岩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修订稿;3.表决通过了黄家焱辞去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4.表决通过了陈笑花辞去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理事;5.会议决定,由市律协财经委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在吸取全市律师提出的完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龙岩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并提交理事会表决。6.何伟会长还就市律协第七次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市律协各专委人事方面的调整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

市律协莫延辉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对两次会议发表监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及相关决议均属合法有效。

/文:张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