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律师执业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律师执业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司〔2019〕44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19〕11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18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对象
现为龙岩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考核时间安排:
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审查评定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结束。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4月1日前,通过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将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意见报龙岩市律师协会进行审查。
三、提供材料:
(一)《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仅由社会律师提供);
(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18年度奖惩情况(一式一份);
(四)律师考核情况汇总表(含纸质和Excel电子表格文档形式,市直所一式两份,县域所一式三份);
(五)律师有变更执业机构的,应附原执业机构鉴定意见。
四、考核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
五、工作要求
(一)2018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通过“福建省律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12348福建法网(网址:fj.12348.gov.cn)点击“律师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点击“年度考核”模块,按指令填报并核对相关信息,申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或律师年度考核。使用“管理系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咨询中国擎天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962166转2号键或15380898891)。
(二)按“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律师只有通过基本信息核查的,才能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检查考核申报。鉴于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未按要求完成基本信息核查,根据省厅安排,“管理系统”将于2019年3月18日至24日暂时开放基本信息核查端口,全市律师事务所应督促本所尚未完成基本信息核查的律师在上述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基本信息核查,确保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在开展律师年度考核的初评工作中,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首先每一个律师应进行自评,并填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在此基础上,由所在的律师所对其进行评议,初定年度考核等次。
(四)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司)律师、法援律师应于4月5日之前将《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一)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公司、法援律师)》(见附件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专兼职社会律师)》(见附件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18年度奖惩情况》(见附件四)、《2018年度律师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一式三份)以及通知事项三相关五个证明材料及电子文档、缴纳会员费、完成继续教育的凭证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严格组织,认真填报考核登记表、考核情况汇总表和考核评分表,发现填写不规范的,将退回重报,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市律师协会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市律师协会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律师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不符,或者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六)对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查处的,及将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后再予考核。
(七)各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律师(包含两公律师)若有未按照《龙岩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标准(试行)》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团体会费及个人会费的,将对其暂缓考核。
(八)所有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对于获准执业未满三个月的;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律师应当进行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上一年度中途变更执业机构的,由现任执业机构参考原执业机构鉴定意见对该律师进行考评,出具执业年度考核意见。
(九)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市律师协会将在龙岩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公示。
(十)各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考核工作中,要结合市司法局近期开展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活动月和行风评议等活动,发现不足和查找问题,对发现律师有存在执业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指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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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丽红、陈玲
电话:0597-21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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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