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员费的通知
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员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现将交纳2018年度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依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附件1),《龙岩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标准(试行)》(附件2)交纳相关费用。
二、交纳时间及相关事项
各律师事务所应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2018年度龙岩市律所、律师交纳会员费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龙岩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主题和附件:律所简称-2018年度龙岩市律所、律师交纳会员费名单;秘书处对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信息核对无误后会计算出各律所应交的会员费,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汇款,各律所应按要求将款项及时汇入指定账户。
三、交纳账号
户名:龙岩市律师协会
账号:5979002123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联系人:张丽红
联系电话:0597-2126318
邮箱:lyslsxh1996@163.com
文件下载请点附件: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