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19年度会员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19年度会员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
为做好2019年度会员费的收取工作,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在2019年5月31日前,按照《福建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的规定收取。并将本地律师所和律师个人交费明细表(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上报我会会员部。我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福建省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023209018965749
联 系 人:林龙、王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552047
传 真:(0591)87539920
邮 箱:fjlsxh@126.com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