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律师开展宣誓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律师开展宣誓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根据司法部领导指示和《律师宣誓规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律师开展宣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誓时间:2018年12月1日 上午8:30;
二、宣誓地点:人民会堂北区一层多功能厅;
三、参加对象:龙岩全体执业律师;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宣誓的律师着浅色衬衣、律师袍并佩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
2、请参加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各律师所负责组织宣誓对象准时参加。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