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成立市律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市律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国、省律协要求,切实加强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代理业务指导,更好地发挥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职能作用,经研究,市律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张新周 市律协副会长、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谢林昌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魏 伟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与审判监督部一级检察官
李善才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傅树元 市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科长
黄家焱 省律协常务理事、市律协副会长
陈 燕 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委 员:
童长欣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罗海仙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何秀英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俊荣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邱伟和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腾荣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谢金旺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廖永红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东成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吴金盛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及两院两部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2.对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确定或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进行个案指导;
3.建立省市两级律协涉黑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后,应当于五日内报市律协备案,市律协将按每两月汇总各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情况,报省律协备案;
4.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支持和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5.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处置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案件中的维权和惩戒工作;
6.定期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了解掌握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中存在的突出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示范性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律发通【2018】9号),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及时掌握本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送市律协。
2.市律协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各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验做法,共同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