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龙岩市实习律师林凯、刘金木实习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龙岩市律师协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林凯、刘金木进行实习考核,考核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7日,为期7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林 凯,男,汉族,本科学历。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津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实习,实习证号:13061612110280,备案时间:2016年12月21日,指导律师为福建津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周。
刘金木,男,汉族,本科学历。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专职实习,实习证号:13061612110281,备案时间:2016年12月22日,指导律师为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东。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7)2800638
传真:(0597)2800639
龙岩市律师协会联系人:张丽红。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786龙岩市律师协会(邮编:364000)。
龙岩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21日